額滿 (EB240608WA)中級救護技術員-複訓(野外)

  1. 依據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7條第2及第3項規定,中級救護員:達72小時以上,且其中32小時以上為模組二、五、七之科目。
  2. 本基金會依據學員簽到的時數,將學員實際接受繼續教育之時數上傳衛生福利部救護技術員管理系統,請假時數學員不得申請退費
  3. 訓練期間不可遲到早退,學員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以上,依規定為未完成該堂訓練課程即無法登載時數,本基金會將依學員實際接受繼續教育之時數上傳衛生福利部救護技術員管理系統,超過30分鐘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學員亦不得申請退費或延梯僅可繼續參與剩餘課程。
  4. 退費相關規定請參照簡章,相關申請以文件遞交時間為準。
  5. 報名狀態、繳費查詢、開課狀態請自行至學員專區查詢。
  6. 課程表相關內容請至檔案下載區參考使用。
  7. 訓練期間有提供住宿於營地內(非強制住宿),童軍營舍可自行選擇睡於行軍床(因個人衛生問題需自備睡袋或睡墊)或自備帳篷搭帳於草地或是水泥地面皆可。
  8. 童訓營地內有盥洗區,請自行攜帶盥洗用具、毛巾、吹風機、換洗衣物。
  9. 訓練必備物品:筆、雨具(最好是兩截式雨衣)、遮陽帽、針線包、雙肩背包、頭燈、延長線、睡袋(睡墊)或帳篷。
  10. 訓練選配物品(非必備,自行決定):筆記本、聽診器、童軍繩或編織繩、管狀扁帶、扁帶環、太陽眼鏡、防曬乳、防蚊液、防潮布。
  11. 個人必備物品:健保卡與個人隨身藥品,以及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水壺或環保水杯、碗、筷子。
  12. 訓練期間皆需要術科操作,學員請穿著輕便服裝及運動鞋,可以攜帶拖鞋方便盥洗時穿著,但於上課期間請勿穿著,學員請避免穿著短褲或裙裝,以免蚊蟲叮咬。
  13. 訓練之食、宿皆包含於課程費用內,無法因個人因素不參與住宿或飲食而有差額退費,請知悉。
  • 課程日期: 2024-06-08(六)、2024-06-09(日)、2024-06-10(一) ,共三天 ,09:00-22:00
  • 課程講師: EMT-P或其他符合衛生福利部規定資格人員
  • 報名限額: 24人
  • 報名資格: 已領有EMT-2證書並在期限內之人員
  • 上課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165巷9號 (課程暫定場地)
  • 報名費用: 新台幣 7,000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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